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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华侨中学剪之韵纸工社团章程
为贯彻党中央二十大思想,根据五育并举的指导思想,根据学校实际,为了更好的配合学校搞好素质教育, 进一步展示我校的艺术风采和文化底蕴,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激发学生学习剪纸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剪纸动手能力、艺术修养及表现能力,弘扬学生个性发展,一群剪纸爱好的学生组建了剪纸社,为求剪纸社能顺利、高效地开展,制定了以下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剪之韵”纸工社
第二条 剪纸艺术社团的宗旨: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
第三条 剪纸艺术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定。
第四条 剪纸艺术社团必须遵守社团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准则,否则逐出社团,永不录入。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 社团活动时间:每周二、四下午课外时间进行活动
入社条件:
(一)南安市华侨中学学籍,剪纸爱好者,且有一定的剪纸基础;
(二)有责任心、上进心,有良好作风;
(三)承认并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安排。
第六条 社团活动纪律要求:
(一)每次活动,必须准时到上课地点,教师点名,对于缺勤者按旷课处理。
(二)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
(三)按时完成所学内容;
(四)爱护场地的设施。
第七条 社员的权利:
(一)社员享有发言、表决、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社员有权了解章程、组织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社员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第八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为社团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团队的权益;
(二)支持社团各项工作,接受指导老师的领导,完成社团下达的各项合理工作或任务;
(三)社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尊重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请假制度:
如不能准时参加社团活动,要提前与社长和指导教师申请并说明理由,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或证明,希望秉着诚信的原则请假。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活动,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十条 管理办法:
(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二)对无故迟到三次,折合为一次旷课;
(三)一学期内旷课三节者,给予开除社团处理;
(四)一学期内,除极特殊情况,请假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章 附则
一、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南安华侨中学“剪之韵”纸工社团。
二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南安华侨中学剪之韵纸工社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