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落实省、市学生欺凌工作有关精神,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建立防治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南安市华侨中学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及有关学生欺凌防治制度文件,负责本校学生欺凌事件调查处理,对调查处理的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提出教育惩戒建议并监督落实。成 员:郑小林--教务处主任 洪佳宾--政教处主任(德育)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政保处,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受理学生或者家长举报的学生欺凌事件、接收学生欺凌事件报告、组织召开评估会议等,办公室主任由政教处副主任黄源新担任。
学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全力协作、上下联动,对学生欺凌现象或苗头进行摸查、监督及跟踪,学生、家长可以对学生的不文明行为、欺凌苗头或安全隐患等进行实时举报,如果不方便直接告知班主任时,可以通过以下具体方式进行举报。
司令台背面(两边门口)专门设立有“校长信箱”“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可以信件的形式投递反馈。
委员会主任(校长):防治学生欺凌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安全副校长):防治学生欺凌直接责任人,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专职副书记):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人,负责对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政教处:1、负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防治及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具体工作(德育)。2、负责学生欺凌事件纠纷、投诉的应对与协调处理;负责维稳和求助并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安全) 班主任:防治学生欺凌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向学生讲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相关知识,并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尤其对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方面可能处于弱势的学生,一旦发现其在校园被孤立、排挤,要予以关注。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可能被欺凌的,第一时间向学校上报。年段长:负责对本年段任课教师管理,课堂教学秩序维护及课堂教学中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的了解、协调教育与处理。心理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后,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进行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各心理治疗。家委代表:1、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工作,在家长与学校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欺凌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校外专家代表:1、为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和支持;指导、协助学校预防、调查认定、矫治、援助学生欺凌工作。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欺凌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其他教职工成员: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工作,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与家长沟通、协调、安抚工作。南安市华侨中学学生欺凌综治委员会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