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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华侨中学开展校园欺凌
专项治理施行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闽教督〔2016〕7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泉教综〔2016〕35号)和》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南教综〔2016〕64号)精神,为加强本校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决定在各年段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治理内容
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
职责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政教保卫处:负责有针对性加强我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学生会团委: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工作安排及要求
1.开展教育。即日起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期间开展法制教育。办公室利用教师例会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政教保卫处及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一岗双责制度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的职责并下发通知。
3.加强预防。政教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协同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由班主任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班主任、年段长、政教保卫处、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校长)。
4.及时处理。各教职工如果发现欺凌事件的苗头或者事实、应及时告知学校相关部门,政教保卫处及时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南安市华侨中学政教保卫处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