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泉州市西门外丰州镇侨中路345号 邮编:362333
电话:0595-86781220 Email:nahqzx@126.com
福建省南安市华侨中学 www.nahqzx.com
Copyright 福建省南安市华侨中学网络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20012308号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行政为成员,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值周行政每天都进行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限期整改,责任到人(主管行政)。
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学习和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学校每月最后一次的行政例会要对上月安全排查需要整改的安全问题进行跟踪、落实。
四、对于突发重大安全事件,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碰头会议,尽快拿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及时处理和报告
1、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尽量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减少突发疾病。
2、任何教工一旦发现或接报学生受伤较重时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值周行政,并护送学生到医院治疗,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磋商治疗方案。家长未到时,暂代学生缴纳相应费用。
3、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到医院看望学生。值班行政面对紧急情况应果断指挥处理。
4、治疗的一切费用(包括挂号费)统一由班主任向家长发出通知收取,再交还这些费用给相应的教工。
二、做好有关调查和记录
1、在学生可以书写的情况下,可由学生书写事发经过并签名。若学生无法书写的,则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在伤者口述情况下,笔录事发经过,并由伤者签名和班主任签名。
2、班主任应协助及时找到事发时的目击者,让其写下书面事发经过,并签名。
3、以上所有的书面记录和证明材料均由班主任收集、整理,然后交德育处存档。
(三)事故上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1、全校师生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凡是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校任何师生都有义务及时上报校长室,并有义务和权利及时遏制事态的发展。
3、当事故发生后,目击者必须在五分钟之内上报学校,学校必须及时准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时必须上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经过、结果等)。
4、事故发生后目击者或者知情者若隐瞒、缓报或者说谎,学校上报上级部门追究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事故发生时,如果发现假装看不见而逃避责任者,按事故大小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轻微事故校内上报制度
(一)及时处理和报告
1、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尽量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减少突发疾病。
2、任何教工一旦发现或接报学生受伤较重时应立即将其送医院诊治,并报告班主任和值周行政。
3、情况紧急或严重者应由在场的教工通知值周行政,并护送学生到医院治疗,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磋商治疗方案。家长未到时,暂代学生缴纳相应费用。
4、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到医院看望学生。值班行政面对紧急情况应果断指挥处理。
5、治疗的一切费用(包括挂号费)统一由班主任向家长发出通知收取,再交还这些费用给相应的教工。
6、学生在家受伤轻微的要当天报告级长或级行政,严重的要马上报告校长室。
(二)做好有关调查和记录
1、 班主任应做好受伤学生的诊治记录。
2、 对伤势较重的同学,应做好以下详细调查记录:
(1)在学生可以书写的情况下,可由学生书写事发经过并签名。若学生无法书写的,则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在伤者口述情况下,笔录事发经过,并由伤者签名和班主任签名。
(2)班主任应协助及时找到事发时的目击者,让其写下书面事发经过,并签名。
(3)以上所有的书面记录和证明材料均由班主任收集、整理,然后交德育处存档。
(四)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1、学校领导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有关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2、教师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师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害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违反此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校舍建设、锅炉等施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安全条件、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学校安排专人对校园、校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实行月检查汇报制,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应追究建筑者的责任,但属排查隐患不到位,超期服役的设施,器材未及时更换,将分别追究检查人或主管设施器材修复者的责任。
5、学校食堂安全由总务处负总责,确保食堂设备齐全,操作间与成品间分开,防鼠、防尘、防蝇、防潮设施到位;建立封闭管理体系,禁止“三无”食品进入食堂,强化生产、经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加强营养、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确因措施不力,发生师生集体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将追究主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的责任。
6、班主任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防自救等安全常识教育,因教育不力,方法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则追究班主任责任。
7、实验员对各类药品的采购、使用、保管情况做到品种明晰、数量清楚、保管安全。因有害、有毒物品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实验员负责。
8、门卫实行24小时安全值日制度,要严格外来人员车辆、流动人员的管理,严禁机动车辆、易燃、易爆、有毒的物质进入校园,凡因门卫玩忽职守,管理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9、全校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因值日教师擅离职守,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值日教师负责。
(五)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学校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重于防范。
二、德育处要整理安全教育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要求,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定期举办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看安全教育录像,开展相关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加强安全教育学习,利用班队会、晨会,各种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六、学校在开展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教育在前。
七、德育处要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并纳入德育工作计划中,利用校会、晨会、宣传栏等向全体学生进行多种安全教育。
八、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强化安全意识,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隐患,做到多引导、多跟班、多观察,并做好有关记录。
九、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利用班(队)会,黑板(墙)报等进行安全方面的主题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班级工作始终。
十、学校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放松不得。在教育、教学中加以贯彻,切实把学生的安全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学生安全人人有责,凡因工作不落实,不负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饭堂委员会管理小组,食品卫生检查实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
二、饭堂有专职人员管理,各岗位实行人员责任制,并对各岗位的负责人作明显标识。
三、食品检查内容包括从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粗加工、烹饪、配餐、洗涤各环节;
四、各项检查的原始登记材料要归档备查。
五、定期对饭堂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各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度、职责,并有相关记录。
六、以冰箱保鲜层作食堂配餐留样间。食堂配餐的食物要48小时保鲜留样。
七、配餐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帽,配餐时应戴一次性胶手套。
八、饭堂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年度体检、培训,杜绝无证人员或患有传染病人员上岗。
九、作好除“四害”工作,有相关除“四害”记录。
(七)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提供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两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无污渍、无油腻。
2.每周用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学校。
(八)食堂卫生工作“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人员不收保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营业人员(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一分开”制,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药物与食品隔离;销售时货款分开。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保证全体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要求“六洁”“四防”。
3、食堂库房的门窗、天棚、地板要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势,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要求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食堂炊管人员衣帽要常洗、常换、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确保无传染病。
6、餐具保证用热水洗刷。集体使用的餐具,餐后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和主管消防的学校行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应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会议要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2、各建筑物消防设施如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警示牌等设施完善,能正常使用。
3、学校应当储备相应的消防安全建设资金,用于消防设施的添置、更换、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遇有火灾隐患整改等特殊情况应划拨专款,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落实,保障到位。
4、 学校每学期应开展一个学时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校应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订阅消防安全资料。学校每学期应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板报,播放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录像。
5、 学校应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应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演练结束后应有详细的记录和认真的分析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应有改进措施。
6、 学校应当进行每月防火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和防火检查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并负责跟踪落实复查。
7、 学校应当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火灾隐患举报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校园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对学校火灾危险性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评价机制。
8、学校应当制定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严格的贯彻落实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和消防档案,做到管理工作资料齐全、数据翔实、装订规范、保管妥当。
(十)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要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主要的电器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四、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器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五、特种设备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十一)值周工作制度
一、值周主管行政要在每学期开课前制定出全学期的教师值周一览表。
二、值周组长要在该组人员值周前,编排好值周安排表(人手一份),召开值周工作会议,明确所有成员值周的岗位和任务,并指出近期特别注意的岗位和职责。三、值日老师要准时到岗,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重点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四、课间休息时,值日人员应到校园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举止。
五、值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应及时查问,发现外来人员有违反校园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六、值周人员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特殊时期做好疾病防控的晨检工作,做好流行性疾病疑似患者的隔离工作,并通知有关人员。
七、每天上放学期间,值周人员要做好与车队的学生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值日记录。
(十二)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的节假日值班工作。
二、节假日值班,原则上应安排行政领导和后勤人员值班。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要24小时开手机,不能随便离开岗位,值班期间有责任处理出现一切突发事件。
三、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四、夜间值班一律安排学校安保人员,他们负责校园各个重要部位、场室的定时巡查,严格抓好校园准入制度和校园防盗工作。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十三)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在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协助下与有合法资质的承运方签订合同和相关协议,学校有权利建议相关行政部门更换违反接送协议的承运方。
二、承运方必须保证接送学生车辆的证件齐全、车辆性能的安全并购买相关的保险,司乘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且身体健康。
三、承运方在承运学生上放学过程中,必须按核定的载客人数承运,严禁超载、中途搭客及非指定地点让学生下车。
四、接送车辆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要听从学校的统一指令才能发车,行驶过程中应减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四、乘车学生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由承运方负责。
五、承运方应在路上对学生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学生给予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六、学校应制定接送车辆日常管理细则,指出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好台帐,督促承运方立刻整改。
七、学生在校内上车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并填好学生乘车情况记录,对到上车时间还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
八、接送学生的车辆在接送学生期间,要按学校的要求做好乘车学生的交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台账,不得漏带学生,不得私自带客,有对乘车过程中违纪学生进行适当的纪律教育责任,但严禁任何的体罚和辱骂学生行为。
九、所有的接送车司机和司乘人员必须参加学校定期召开的接送工作会议,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承运公司负责人必须按学校的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并要坚决执行会议中双方无疑议的学校管理规定。
十、学校建立接送车辆的信息反馈机制,学校根据收集的真实信息有权利对接送车辆责任人提出相关的限期改进意见,相关的责任人必须按照学校合理的要求进行整改。
(十四)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候车要求
1、 候车时,一切行动听从乘车小组长的安排。
①乘车小组长安排到点学生排队、候车,如发现缺席学生,要做好记录。
②误点学生由家长接送,以免耽误下班车时间。
3、 候车期间不能擅自离队、占队,不能大声喧哗,更不能打架斗殴。
4、 发现违纪学生乘车小组长立即制止,并登记扣分。
5、校内候车要按学校广播指令到达指定候车点,到达候车点后不能随意走动,安静进行阅读,乘车小组长和值周老师进行管理。
二、学生乘车纪律
1、每天早上学生必须按时到达乘车地点,因病或事请假者,要事先通知乘车小组长或班主任,无故迟到而错过乘车者,需回家让家长搭其回校,绝对不允许自行步行回校或到处游玩。
2、学生须按规定时间、指定乘车地点候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或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
3、学生要依次、有序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车辆未停稳,学生不能上车或下车。
4、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学生。学生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5、学生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乘车小组长、跟车老师和司机的管理教育,不得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
二、提前离校请假制度
在校上课期间,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要在离校前通知乘车小组长,填写好请假条,才能离校。
三、点名和交接制度
每天上学、放学候车时,乘车小组长必须实行点名制度,登记缺席名单,填写交接表和汇总表。
四、乘车过程的纪律
乘车小组长和司乘人员要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安排好学生的座位,教育和防止学生在车内做一些有碍安全的事情,处理违纪的学生,并做好记录。司乘人员遇到特殊的情况,要将情况反馈给值周组长或行政。
五、安全乘车考核制度
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学生安全乘车进行考核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评出优秀乘车小组。
七、交通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接送车管理领导每学期至少一次到各村站点巡视检查乘车安全情况,了解各站点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五)学生安全纪律制度
针对小学生年纪小,安全意识不强,特制定我校学生安全纪律制度,并把安全纪律制度印发到每个班级,各班利用班队活动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㈠交通安全和要求
1.学生必须遵守一切交通规则。
2.任何学生不准许驾驶机动车。
3.学生满12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但不准载人。
4.一切行走(包括上下楼梯)要礼让,靠右行。特别要礼让机动车,绝对不能争先恐后和横冲直撞。
㈡水、电、火安全和要求
1.学生必须有家长陪同才准许游泳,并带备救生圈,不准私自玩水和捕捞浮沉物。
2.不准许乱搞电线、变压器和开关电制,严禁攀爬电杆。
3.不得玩火,不许携带火柴和火机,严禁在柴堆旁和山上生火。
㈢危房安全和要求
1.刮大风下大雨时,不要室外玩耍,要留在课室。
2.上下楼梯不要跳和跑,不要在课室前的走廊聚集、玩耍。
3.不要越出二、三楼走廊的安全警戒线。
㈣活动安全和要求
1.不许追逐、推撞和打架。
2.不得舞棍弄棒、乱扔沙石和其他杂物,不许玩弹弓和弹枪。
3.不得从高处往下跳、,不许在湿滑、人多的地方和转弯的地方乱跑。
4.不许攀爬树木、爬栏基,不得吊横梁,不得攀爬球架,不得扳动石凳。
5.参加活动要遵守秩序,不能随便离队,听从教师的指挥。
6. 课间,体育课、活动课、劳动课等,要在教师指定的范围活动。
7.上课期间,不能随便走出教室,大小便应在课间休息时解决。
8.不允许在运动场以外的地方踢球,以免伤及别人。
9.非教师组织的活动,不能随意攀爬学校的体育设施。
10.放学后,除老师有任务安排外,应离校回家,不能在学校操场停留和玩耍。上学和放学不要在路途上追逐、乱跑和逗留,更不能攀爬机动车,也不能随便到其他同学家和别的地方玩耍。
11.在校午膳的同学,不能私自离校和追逐喧哗,午睡钟响后要回课室午睡。
㈤饮食卫生安全和要求
⒈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他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⒉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定型包装食品;
⒊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
⒋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个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
⒌不私自采食瓜果蔬菜和野生植物;
⒍不食用他人丢弃的、来历不明的食品;
⒎直接食用的瓜果在食用前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干净并尽量去皮;
⒏进食前、便后应将双手洗净。
9.学生在学校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食物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并即时向学校老师反映和投诉。
10.不玩化肥、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
㈥财物保管安全和要求
1.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学习用品,锁好自行车。
2.放学或下车时要带齐衣物和书包。
3.不损坏别人的东西,更不能收藏和偷别人的东西。
4.放学后,值日生要关好风扇、光管和门窗。
(七)乘车安全和要求
1.候车
(1)提前十分钟到达候车点(有事请假须提早通知小组长,不能太早到达侯车点,但绝不能迟到)。
(2)候车时要排好队,不要玩耍、喧哗、推撞、打架。
(3)候车时不要来回穿越马路,不要越出警戒线,不要随意离队。
(4)小组长要准确清点人数,整理好候车队伍。如发现学生缺席,与同学了解其缺席原因。
(5)误点的学生须由家长接送,不得擅自回校。
2.乘车
(1)车未停定,不能上车。
(2)车到达时,小组长指挥队伍排队上车,不得插队、喧哗、推撞。
(3)要互相礼让,互相让座。
(4)在车上不能玩耍、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走动、攀爬,更不能将头和手伸出车厢外。
(5)要听从司机或跟车老师的教导。
(6)如感到不适,要立即报告老师或者司机。
3.下车
(1)车未停稳,不能下车。
(2)车辆停稳后在小组长和老师的指挥下有序下车,原则上靠近车门的先下车,不得争先恐后。
(3)下车后不能在接送车的前后停留或玩耍、更不能随意钻到车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