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招 标 公 告

【日期:2018-01-03          阅读:2348

 南安华侨中学   科学馆、艺术馆部分内墙漆、过道、水箱、部分墙体防水处理等修理项目已由南安市教育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规模:投资额约 9万元 ;  

1.2  工程建设地点: 校内科学馆、艺术馆  ;  

1.3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以中标价格为准,本工程不再变更增加任何费用。  

1.6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1.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学校自有资金   。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人报名时应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交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人的确定  

本招标项目以工程预算书为参考依据,按照南委教[2013]87号《南安市教育系统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招标最高控制价,在控制价范围内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5.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的形式提交人民币 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应支付围栏测量费和图纸设计费1000元,中标后马上支付给图纸设计者。  

6.投标人应派人于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2018年 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 华侨中学报名,获取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7.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密封  

7.1  投标综合说明书  

7.2  投标保证金函  

7.3  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  

7.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袋中,包封袋上应写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包封袋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8.交、开标时间  

8.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10 16 00 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华侨中学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2开标时间:  2018年 1 月  10 16 00 分(北京时间),交、开标地点:华侨中学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华侨中学(盖章)  

   地  址:南安市华侨中学   

联系人:  吴老师,电话: 1810052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