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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机构
1、 领导组:
组 长:林觉怀
副组长:洪侨柳、李华凉、戴连生
2、 专业测试组:
组 长:洪侨柳、戴连生
成 员:郑锋露、郑小林、杨建发、傅志灿、庄耿栋、黄清根、傅天霖、陈金益、
阮尾姑、外聘评委5名
3、 招生监察组:
组 长:李华凉
成 员:郑细疆、陈志坚
二、招生计划:(高中部计14人,初中部计10人)
体育类足球专业:高中部招男生3名,女生8名;初中部招女生10名。
体育类篮球专业:高中部只招男生3名,身高173cm以上。
二、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地点 |
工作内容 |
参加对象 |
5月15日 |
尚平楼 |
确定招生计划 |
领导组成员 |
5月19日晚上8:30 |
尚平楼 |
制定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
领导组成员及专业组相关人员 |
5月20日上午 |
南安市教育局 |
报送具体测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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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
校务公开栏 |
测试方案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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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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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前 (17:00截止) |
教务处 |
考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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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晚上19:00 |
校务公开栏 尚平楼 |
公布报名情况 领导组、专业测试组成员会议 |
领导组成员及专业组相关人员 |
6月10日上午8:00 |
尚平楼教务处 |
领取准考证 |
已报名的考生 |
6月10日上午8:30 |
操场、篮球场 |
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 |
领导组成员及专业组相关人员 |
6月11日上午8:30 |
尚平楼 |
领导组会议,确定初选名单 |
领导组成员 |
6月11日 |
校务公开栏、校园网 |
公布初选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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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教育局 |
报送初选名单及测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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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录取和专业测试办法:
(一)招生录取
1、严格执行南安市教育局关于特长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2、所有报考我校特长生的考生均应按我校规定,在规定的有效报名时间内(5月26日17:00前)持报名表(加盖公章)、一寸相片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等材料到我校教务处(尚平楼201室,联系电话阮老师13960321552)报名,办理准考证,并于6月10日上午8:00到教务处领取准考证,8:30凭准考证准时参加专业测试,否则均视为放弃报考权利。
3、所有报考初中部特长生均为2017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必须是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参加南安市级以上(包含南安市级)足球比赛荣获三等奖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达到“良”或以上。
4、所有报考高中部特长生的考生均为参加2017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中部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进入初选名单(按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的考生,其中高中部考生需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达到A级、综合素质评价“良”及以上。录取为体育特长生者,其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成绩不得低于泉州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含50分)。
5、初中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为足球特长生者,其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60分,测试成绩于测试当日向考生公布。
高中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者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6、初中毕业生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时,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应填报报考特长生的招收学校。报考招收特长生学校只可报考一所,如填报两所及以上学校的,取消该考生的特长生录取资格。
(二)专业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足球专业
一般球员: (总分100分)
颠球 20分
定位球传准 30分
运球绕杆射门 30分
5米累进折返跑(25米) 20分
守门员: (总分100分)
颠球 20分
发球 30分
守门员连续两则扑球 30分
5米累进折返跑(25米) 20分
以上各项测试均按南安市教育局文件评分标准执行。
2、篮球专业测试(总分100分)
(1)专项素质: ( 35分)
助跑摸高 20分
“V”脚步移动 15分
(2)专项技术: (65分)
一分钟投篮(自投自抢) 20分
往返运球投篮 20分
半场综合技术 25分
以上各项测试均按南安市教育局文件中的评分标准执行。
四、考试纪律:
(一)考生守则及考生违纪的处理意见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特长生报名表,提供材料原件及相片。
2、考生必须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才能获得报考资格。伪造证件以取得考试资格或由他人替考的,所考的成绩无效,并报南安市教育局处理。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的纪律,不得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凡扰乱考场秩序的,按招生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各项测试,凡在考试期间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对本人及其他考生的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应当场向测试组成员、监察组成员、领导组成员提出,在得到明确、合理的答复后,不得无理纠缠。
(二)工作人员守则及违纪的处理意见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考度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证考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考生、家长及其他人员送礼、宴请或参加考生及家长安排的其他活动。违反纪律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人员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而隐瞒不报的,或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级。
4、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考试秘密,不得向考生及其他人员泄露属考试机密的内容,违反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报南安市教育局处理。
5、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种考试记录准确无误。凡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给予处理。
五、附则
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遵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招生方案。
2、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归南安华侨中学2017年特长生招生领导组。
南安市华侨中学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