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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体育类足球专业3名,只招男生,身高不限
体育类篮球专业3名,只招男生,身高不限
二、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地点 |
工作内容 |
参加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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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平楼 |
确定招生计划 |
领导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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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平楼 |
制定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
领导组成员及专业组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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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 |
报送具体测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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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
测试方案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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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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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截止) |
教务处 |
考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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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尚平楼 |
公布报名情况 领导组、专业测试组成员会议 |
领导组成员及专业组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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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篮球场 |
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 |
领导组成员及专业组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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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平楼 |
领导组会议,确定初选名单 |
领导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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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校园网 |
公布初选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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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
报送初选名单及测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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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录取和专业测试办法:
(一)招生录取
1、严格执行南安市教育局关于特长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2、所有报考我校特长生的考生均应按我校规定,在规定的有效报名时间内(
3、所有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均为参加2015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进入初选名单(按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的考生,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达到A级、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及以上、中考语数英三科总分270分及以上的前提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按文考成绩(语、数、英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时,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应填报报考特长生的招收学校。报考招收特长生学校只可报考一所,如填报两所及以上学校的,取消该考生的特长生录取资格。
(二)专业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足球专业测试
(1)身体素质:35分
原地推铅球(5公斤) 15分 800米跑 20分
(2)专项测试:65分
颠球 16分 定位球传准 14分
20米运球过竿射门 15分 比赛 20分
(3)以上各项测试均按体育高考评分标准执行。
2、篮球专业测试
(1)身体素质:20分
原地推铅球(5公斤) 10分 800米跑 10分
(2)专项测试: 80分
助跑摸高 18分
往返运球投篮 22分(其中技评4分)
投篮 24分(其中技评4分)
全场或半场比赛 16分
(3)以上各项测试均按体育高考评分标准执行。
四、考试纪律:
(一)考生守则及考生违纪的处理意见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特长生报名表,提供材料原件及相片。
2、考生必须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才能获得报考资格。伪造证件以取得考试资格或由他人替考的,所考的成绩无效,并报南安市教育局处理。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的纪律,不得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凡扰乱考场秩序的,按招生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各项测试,凡在考试期间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对本人及其他考生的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应当场向测试组成员、监察组成员、领导组成员提出,在得到明确、合理的答复后,不得无理纠缠。
(二)工作人员守则及违纪的处理意见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考度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证考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考生、家长及其他人员送礼、宴请或参加考生及家长安排的其他活动。违反纪律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人员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而隐瞒不报的,或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级。
4、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考试秘密,不得向考生及其他人员泄露属考试机密的内容,违反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报南安市教育局处理。
5、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种考试记录准确无误。凡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给予处理。
五、附则
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遵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招生方案。
2、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归南安华侨中学2015年特长生招生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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