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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华侨中学章程
(2016年3月6日,学校第十三届三次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制订依据】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固化学校成熟经验和做法,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教法〔2013〕15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2条【学校辨识信息】学校中文全称为福建省南安市华侨中学,英文全称为Nanan huaqiao middle school,中文简称为南安侨中,校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侨中路345号,邮编362333,注册域名为:https://www.nahqzx.com,官方微信公众号:nahqzxwx。
第3条【学校性质、隶属关系】学校隶属于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政府,系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 4 条【招生对象、办学规模】
学校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局及南安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对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授予相应毕业文凭。全校62-64个教学班,初中26-28个,高中36个。初中学段实施三年义务教育,高中学段实施三年普通高中教育。
第 5 条【语言文字】 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二章 理念文化
第6条【学校标识】
校徽:设计以独具特色的老建筑育青礼堂为原型加以创作,易于校友识别,层层台阶寓意为学子成长奠基,四根粗壮大柱寓意培育四万学子成为建设祖国栋梁之材,上方为中文校名,下方为建校时间和英文校名。
校旗:印制有校徽、校名的白色旗帜。
校训: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
校歌:名称为《侨中之歌》,歌词是:侨中,侨中,美丽的校园,九日山麓绿树红墙。母校的教诲激励着我们,同学少年蓬勃向上。勤奋、严谨、求实、创新,勤奋严谨求实创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要做那振兴中华的栋梁。侨中,侨中,美丽的校园,晋水河畔书声琅琅。侨亲的关怀鼓舞着我们,英才辈出造福梓桑。心怀祖国,放眼世界,心怀祖国放眼世界,志存高远豪情满腔。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要做那振兴中华的栋梁。
第7条【三风建设】
校风:文明 和谐 拼搏 开拓
教风:立德 敬业 启智 树人
学风:勤学 善思 求真 奋进
第8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务实管理、发展个性、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致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倡导学生自主管理,塑造健全人格的德育办学特色。顺势而为,全面普及师生足球运动,形成学校足球品牌体育办学特色,增强师生体质。
第9条【办学目标】
办学目标:全面总结办学60周年教育教学成功经验,把学校发展作为主题,把党建工作作为基础,把优化管理机制作为主线,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点,把立德树人作为立足点,把提高办学效益作为主要任务。深化课程改革,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办学品味,继续保持优质初中部的前提下,努力创建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校。远期目标是,在南安市政府的领导下,盘活另外二处校产,征用校本部相邻的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一队土地,争取广大侨亲校友及社会贤达资助,建设华侨学村。
第 10 条【校际合作】学校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 11 条【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12条【党团组织】学校建立中国共产党南安市华侨中学支部委员会,直接由南安市教育局党委领导。设党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由中共南安市委任命。设支部委员3名,按党章规定每5年期满,通过全体党员大会上民主选举产生。全体党员划分3个党小组,委任党小组长1-2人,负责小组日常事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工作的政治核心,按党章规定及相关制度履行好职责。
学校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及学生会,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13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由南安市人民政府任命,按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政府的要求履行校长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学校设立由校长领导的行政队伍,设立的行政岗位有:办公室、教务处、政教保卫处、总务处。各处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全体行政人员按相关规定及南安市教育局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14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学校依法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好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审议权、通过权、评议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实行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学校按《福建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闽工〔2013〕13号]的规定,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开展工作。
学校工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至2名,女工委主任1名,经审委主任1名,其他工委若干名。每届任期5年,届满按规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换届选举。
第15条【教科研机构】学校建立教研室,设正主任1名,副主任1人,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教科研活动,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各学科成立教研组,设组长1名,或增设副组长1名,负责组织本学科开展各种教学教研及其他交流活动。各教研组分年级设立备课组,负责开展本备课组日常工作,各备课组设组长1名。以上人员均由学校行政会任命。
第16条 【年段责任制】学校实行年段责任制,成立6个年段领导组,初中、高中各3个组,由年段段长及下年段行政人员组成。负责本年段各项工作。年段长由学校行政会任命。
第17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家委会由各年段家长代表组成,作为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并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关注并参与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校提供校内固定的办公地点。
第18条【师生申诉委员会】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申诉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第19条 【校董会】学校依法成立校董事会,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及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筹资支持学校建设,筹资开展奖教奖学活动。学校董事会按学校董事会章程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第20条 【退教协会】学校按要求设立南安市退教协华侨中学分会,成立分会组织机构,负责学校退休教职工的有关工作。分会设顾问若干名、分会长1名,副分会长2至3名,理事若干名。分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按要求进行换届。
第21条 【会议制度】学校按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种会议。会议包括部门会议和主题会议。部门会议有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校务会、行政会、党政工联席会、共建小组会、教研组长会、教研组会、年级组长会、年级会、班主任会、生管会等等。主题会议有培训会、德育工作会、安全工作会、教师考核会、质量分析会及全体教职工大会等等。各种会议分别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党政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制度,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会议日程等作明确的规定,保证会议的正常召开。各项会议的召开情况分别由相关组织者做好会议记录。
第22条【制度建设】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建设现代学校的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职责。学校规章制度包括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评价性制度和奖惩性制度等。学校职责包括部门职责、处室职责、工作职责及人员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职责由学校办公室汇编成册。
第23条【法律顾问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学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学校完善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四章 教师管理
第24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
一是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二是自主从事学术研究的权利。
三是指导评价权。
四是获得报酬权。
五是参与学校管理权。
六是自身发展的权利。
教师的义务
一是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是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25条【师德建设】学校对聘用的教职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学校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
第26条【教师的资格和聘任】教师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合格学历。完成担任教师所规定的岗位培训、职务培训、普通话测试等任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聘用期为3年,期满接受聘后管理考核,依结果确定续聘的相关事宜。
第27条【教师的待遇和奖励】学校除按国家规定发放工资、奖金、福利外,实行校内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教学业绩优秀和专业发展迅速的教师,将获得校董会奖励。
第28条【教师的考核和评价】学校建立和完善对教职工的工作考核和评价制度,细化评分内容。考核方案须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包括教学人员及非教学人员。考核评价结果与职称晋级、岗位晋升、绩效工资等级、评优评先等相挂钩。
第29条【 教师的职称与晋升】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及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职级晋升、聘后管理等制度,各项制度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30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的权利
一是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教师的要求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等。
二是组成全校学生的群体组织学生会,学生会每届任期2年。
三是参加学校共青团组织。学校团委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学校行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做好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
四是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的义务
一是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要求。
二是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三是树立远大理想,诚实守信,积极向上。
四是讲卫生,爱清洁;强身健体,身心健康。
五是自主学习,勤奋刻苦,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六是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活动,努力培养自身综合素质。
第31条【入学管理】初中部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招收适龄学生,高中部按南安市教育局的招生文件要求招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转入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
第32条【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学生的学习活动及安排、学籍管理、转入转出手续、成绩的登记及存档、毕业证书的发放等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第33条【学生奖惩】学校对表现优异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第34条【毕业管理】学校对修完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35条【学生资助】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36条【学生自律委员会】学校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由各班班委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分设9个职能部门,负责自律会日常工作。学生的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学校政教处和团委会组织和管理。
第37条【学生评教】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适时组织学生满意度测评,并做好反馈与整改。
第六章 德育工作
第38条【德育管理】将德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指导思想,大胆创新育人模式,打造本校特色德育品牌——学生自主管理体系。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政教处和团委会为依托,不断完善2000年成立的“华侨中学学生自律委员会”和2006年推行的“值日班管理制度”,结合学生会希望工程部的“爱心义卖,捐资助学”等特色活动,全方位开展爱心教育、文明监督和校园劳动教育,带动全校学生自觉培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以每周文明班级评比为抓手,全面考核班级文明习惯养成。
第39条【班主任管理】班主任是每个行政班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班主任要对学生个性成长及学业情况进行评价,精心写好评语,认真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籍卡片并存档。政教处依托学生自律会对班级情况每天进行量化评比,每周评选文明班级,每学期累计获奖次数多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40条【德育实践】学校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支持,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社会实践基地。学校政教处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弘扬人文精神,激发爱国情感,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坚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41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贯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教师,完善心理咨询室设备,为全校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将心理健康校本课程作为高、初中阶段的必修课程,每年进行全校性心理普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在必要情况下进行心理健康干预。
第42条【社团管理】学生社团宗旨是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接受校党支部、团委会及学生处领导和指导,在指导教师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承担着校园文化建设的重任,为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服务。每学年各社团应制订社团活动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活动方式、参与人员、活动所需经费,所有活动由学生会和团委会协商统筹下开展。团委会和学生会每学年对各社团进行考评,表彰优秀社团及社团优秀成员。
第43条【年段家委会】学校按年段成立家长委员会,由年段领导组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组织,定期召开全年段家长会议。通过召开家长会、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家访等形式促进家校联系,实现德育工作的全覆盖。成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育人理念与手段。
第44条【德育科研】学校要加强德育科研,定期研究德育工作。支持德育队伍外出研学,聘请有关专家作德育专题讲座或报告,加强德育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重视德育课题研究,主动承担省市德育课题。
第45条【德育经费】学校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配齐资料、设备、设施,建造良好德育环境,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学习条件。
第七章 教学工作
第46条【教学管理】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学校要切实抓好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考核各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均遵循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原则。
学校科学制定校历,合理安排好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按规定征订教辅用书,确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教师重视培优、助困、转差工作。特别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好补缺补漏。学校特别关爱留守、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学习后进的学生,大力开展帮困助学工作。
教学常规是对教学过程的最基本要求。教师按教学常规要求,每学期制定好教学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好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实验、辅导及活动等教学常规工作。
第47条【课程体系】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努力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开齐上足各类课程。
第48条【质量监控】学校加强质量监控,充分利用网上阅卷技术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在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校际联考等中,严把试卷命制、监考、阅卷、评分、评价关,做到质量报告客观公正全面。
第49条【教育信息化】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工作,变革课堂教学手段。启动智慧校园建设,成立教育技术应用中心。
第50条【教科研工作】学校重视新课程改革,加强校本教研。坚持推行教师听课评课及每两周一次教研组活动,每一周一次备课组活动等制度,促进校本教研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学校教研室主管教科研工作,坚持走科研兴校之路,着力加强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检查、结题等工作。通过课题研究,推动教学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认真制定一系列打造各级各类名师的相关制度,有效促进一批教师专业成长。
第51条【体育工作】
学校抓好体育工作,做到体育课教学规范化,运动训练制度化,团队比赛经常化,确保两课两操一活动的质量,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高中部适时开展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个性运动需求。每学年举行秋季全校性的田径运动会、春季科技文体艺术节和春季足球节。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和《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以及组织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及时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大力提高足球运动的普及面,引进高水平教练,争取在省级以上比赛展示技艺,扩大影响面,形成鲜明办学特色,并以此带动其他运动的开展。全面总结提炼足球运动精神,构建“爱拼善赢“的校园足球文化,以达到全面育人目标。
第52条【艺术教育】按要求开设艺术课程,适时开展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个性需求。组织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年举办一届科技文体艺术节和一届元旦文艺汇报演出。以校管乐队及组建百人合唱队为引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第53条【劳动教育】学校劳动教育以通用技术课、综合实践课、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等,结合学生值日班制度的开展,从学生实际情况、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劳动项目,组织学生进行劳动技能培训。
第八章 后勤工作
第54 条【后勤管理】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总务处是学校后勤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校园工程、校园场地、校园绿化、校园环境卫生、学生宿舍区等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做到计划性、合理性、科学性,努力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学校资产和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合理、节约的原则,制定好学校各项行政经费的合理分配使用计划。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账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大宗物品采购及大工程建设,严格遵守相关审批制度,依法依规执行进行招投标,做好内页材料的归档备查。严肃验收程序,确保物品及工程质量。
各专用教室落实专人负责,做到物品安放有序,定期进行环境清扫,定期检查室内物品,并建立各室管理制度,提高使用率及使用效益。利用信息技术管理平台,实现财物管理数字化。
第55条【图书馆建设】加强图书室的规范化建设,多渠道开拓书源,增加藏书量,及时做好新书的登记工作,提高图书的出借率,保证阅览时间,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重视电子图书馆建设,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电子图书下载及查阅。
第56条【卫生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认真贯彻卫生工作条例,上好健康教育课,抓好饮水饮食卫生、预防近视眼、防治常见病等工作,积极预防和处置流行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创设净化、美化的校园环境。加强医务室建设,以购买服务形式,聘请当地医院医生到校兼职。
第九章 安全工作
第57条【安全管理】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各年段向领导小组负责,每学期初召开德育创安大会,明确责任,警钟长鸣。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班每周以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让学生掌握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及紧急电话的使用等常识。
学校各种安全工作和管理制度完善。具体有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学校行政值班制度、校园巡查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种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58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第59条【安保人员】学校以向社会购买服务形式,与保安公司签约,聘请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24小时监护校园。
第十章 附则
第60条【章程解释】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61条【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62条【生效程序】本章程在制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进行公示,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审定后,报南安市教育局核准后备案。本章程自同意备案之日起施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63条【章程修订】学校应保持章程的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修改章程。
学校章程的修改需由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后的章程须经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通过,由学校报南安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后生效。
福建省南安市华侨中学
2016年3月